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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4月22日

1公告的基本信息

注:(1)根据《红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入的90%;基金收入每年至少以现金形式分配一次,分配应在基金中期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或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完成。

(2)红阳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分配现金总收入22000万元,占可分配利润的97.07%。

2 .与股利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的收入以现金形式分配。

(2)2016年4月29日,可交易基金份额的现金股利通过托管经纪人直接划入投资者账户。

(3)红阳基金发起人持有的非流动性基金份额产生的现金收入由托管人直接分配。

(4)咨询渠道:

①宝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byfunds。

②宝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

特此宣布。

宝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第八次分红公告

地址:http://www.a0bm.com/new/8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