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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西省专员公署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督的意见》(蔡羽[2016]38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江西省专员办利用《意见》出台的有利时机,采取多项措施予以落实。
第一,加强学习和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了财政部党组关于专员办转型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一系列指示,紧紧围绕当前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大局,立足于专员办和财政预算监督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专员办转型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定位。 这充分体现了财政部党组对专员办和财政预算监督的重视,为专员办今后加强财政预算监督指明了努力方向和目标。 江西专员办首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意见》的精神,并专门安排系统学习《意见》。一是组织全办公室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意见》,要求各办公室结合具体监管工作开展延伸学习,确保全办公室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的内容、实质和具体要求。二是通过组织分支机构的学习和讨论,引导干部思考和沟通如何落实《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监督的建议。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内外部网络、电子公告栏等载体宣传《意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意见》的意义,准确把握《意见》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认真把握本质,出台实施文件。《意见》的颁布,是在总结专员办转型和财政预算监督的成绩和经验,完善《财政部关于加强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督的通知》(蔡羽[2014]352号)的基础上,对专员办当前和今后的转型、巩固、升级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督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有效实施,江西专员办结合工作实际做了具体安排:一是制定了《江西专员办实施意见》,分为6个部分24个方面,将《意见》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为具体行动指南,确保严格落实到位。二是分管办公室领导带领各办公室深入研究《意见》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自行领导,科学设定目标,认真研究措施,将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各办公室,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意见》全面落实。
三、贯彻《意见》精神,提前规划工作。江西专员办及时落实《意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主动出击,大胆探索,把各项工作推向新水平。一是围绕“专员办嵌入部门预算全链”目标,根据财政部授权积极部署,积极探索江西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全过程监管。二是坚持“财政部做,专员办做先行”的理念,加大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中央预算收入执行、中央重大项目执行的监管力度,探索地方中央金融服务全覆盖监管。三是深入贯彻“预算管理问题在哪里,专员办工作重点在哪里”的指示,充分发挥邻近性和地方性的优势,围绕财税改革和地方金融运行的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适时拓展“监管方式和职能,加强政策研究”。四是围绕“两个挂钩”的目标,主动接受财政部各部门的归口管理,建立对口联系机制,落实各项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与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兄弟专员办和地方党政部门的联系机制,积极建立横向联动监管机制。五是全面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专员办自身建设的指示,做好内部控制建设,开展“两学一会”专项教育,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和廉政建设,坚决把纪律放在首位,为财政预算监督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江西专员办多措并举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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