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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正在深刻改变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这种新的互联网技术遇到了许多困难,如数据共享困难,数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受到了损害。与此同时,大数据在应用、交易和法律环境方面也面临许多制度性困难。
“高烧”有一个“冰点”
纵观当前的热门词汇,“大数据”就是其中之一。然而,行业专家担心“高烧”背后隐藏着“冰点”,这将阻碍中国大数据行业的健康发展。
“冰点”:“我只看到树木,但我看不到森林。”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数据委员会主席车品爵认为,移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是大数据“再利用”的关键领域,但大多数传统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甚至不知道如何使用数据。同时,大数据的应用深度远远不够。“许多国内企业只将大数据模型用于营销解决方案,而谷歌(Google)和亚马逊(Amazon)等国际知名公司已将大数据思维完全融入公司管理。”车品爵说。
“冰点”2:“带走的数据越多,贡献的数据越少”。找不到数据是数据应用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海尔家电产业集团营销总经理宋兆伟直言不讳地表示,海尔希望了解用户的多维行为习惯,但它能把握的信息渠道仍然狭窄,信息量也不理想。与此同时,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首席执行官王三寿表示,许多企业出于保护商业秘密或节省数据处理成本的考虑,不愿交易自己的数据,这直接导致交易所的数据量不足。
“冰点”3:业务数据被“分割”,政府数据被“隔离”。以阿里巴巴的子公司芝麻信贷为例。其得分数据仅来自支付宝平台,可信度有限。然而,其他企业很难获得支付宝相关数据。同样,政府数据的公开性也非常有限。例如,银行为客户办理信贷业务时,只能找到他们当地的业务信息,而不能了解他们在其他地方的情况。
“冰点”4:是否侵权或“个性化推荐”是有争议的。目前,在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数据所有权、政府数据公开等方面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纠纷经常发生。以朱烨诉百度侵权案为例,2015年,网民朱烨发现自己在百度搜索关键词后会收到相关广告,于是起诉百度侵犯隐私权。法院一审认定百度侵犯了朱烨的隐私权,但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伟表示,两个法院的判决截然相反,这表明法律界对这种新情况有不同的理解。
需要纠正的三个基本“缺陷”
专家们从三个方面分析了上述问题的成因,认为这是中国大数据产业必须尽快弥补的三个基本“缺陷”。
“缺陷”1:工业信息化尚未完成。ibm大中华区大数据与分析部数据分析产品线负责人洪建勋发现,目前大量国内客户仍将80%的时间花在数据采集上,缺乏系统性安排,更谈不上“商业智能”的应用。这与企业信息化水平低直接相关。
洪建勋介绍说,上世纪末发达国家的“商务智能”管理,即“用数据说话”,极大地提高了信息化的意识和水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启平表示,信息是大数据的基础,信息的推广从消费者开始,然后才传递给企业和政府。农业、工业、能源和其他行业的数字化需要一些时间。
“缺陷2”:“大数据思维”尚未达成行业共识。车品爵表示,现在大多数企业都将大数据作为一种工具,这导致“那些想要数据的人不知道大数据来自哪里,那些做数据的人不知道如何使用大数据,而那些使用数据的人害怕使用它,因为害怕真实性。”
正因为“大数据思维”未能达成共识,所以很难形成互惠互利的环境,促进数据共享。
“缺陷”3:监管和立法滞后。大数据行业的快速发展是不可想象的,但目前还没有针对数据所有权、个人数据隐私和政府数据披露的法律法规。此外,作为一种新型资源,大数据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
“国家鼓励数据交易,但应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使行业的发展有法律依据。”王散手说道。
朱伟介绍说,个人数据的保护大部分是按照2012年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进行的,远远不适应当前行业的发展状况。
走出加速发展的“成长烦恼期”
业内人士称,中国大数据行业目前甚至长期处于“增长担忧期”,这也是大数据行业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必然阶段。因此,我们应该在加速发展中探索增长的途径。
就规模而言,2015年中国大数据市场只有102亿元人民币,低于一家股份制银行一年的净利润。然而,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中国的大数据产业巨头尚未出现。
关于大数据的应用,清华大学数据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韩一顺表示,大数据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深入,数据源将更加丰富,大数据的应用范围将不断扩大。
“随着经济转型和升级,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使用大数据来实现增长。”ibm大中华区大数据和分析部大数据和分析业务技术总监刘胜利说。
至于大数据共享的困境,业内专家指出,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目前,中国正在探索建立一个大数据交易所,以推动交易数据共享;在一些行业,已经形成了企业间交换数据的做法,如中国参与的国际卫星数据交换交易,以及移动互联网公司之间的数据交换。春节期间,微信支付、支付宝、百度钱包等众多商家联合推出促销活动,这实质上是一种数据交换和互利互惠。
此外,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更好地挖掘和利用政府数据,如将非机密的政府数据放在互联网上供社会参考。
在大数据立法和监管层面,业内人士建议应确定监管机构,并完善相关立法。在立法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的情况下,应加快制定大数据标准、规则和指南,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加强隐私保护,促进政府数据公开。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大数据“高热”之下有“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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