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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郭小萍)记者3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了解到,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部署加快特许经营立法。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加快引入特许经营立法,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都有明确的计划,有迫切的实践需要,地方和市场参与者也非常踊跃。此外,中国已经有了成熟的实践和制度基础。为此,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了今年第三季度向国务院报告的目标。
记者提问的全文如下
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的进展如何?
答:2007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进行了初步研究。2013年,特许经营立法被列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计划中的一个项目,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2014年,为落实总理、张副总理、国务委员关于加快相关立法的要求,我委牵头成立了由国务院11个部委组成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立法工作进程。一方面,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收集国内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实地调研总结中国特许经营实践,组织一系列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的意见,并委托专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另一方面,借鉴国际经验。与亚洲开发银行开展技术援助合作,加强与世界银行、英法驻华使馆的沟通与合作,收集整理国际特许经营实践发展和制度建设的研究成果,为立法提供国际经验。
去年4月,为适应促进民间投资的迫切需要,按照“先急后急”的原则,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委等五部门出台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特许经营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从实施情况来看,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实施,制定了配套政策,简化了审批项目,创新了服务措施,大力推进项目,促进了特许经营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仅靠法规无法有效解决的突出问题,需要通过提升立法层次进行规范和引导。如适用领域需要拓展,权益保护需要加强,政府公共权力刚性约束不足,监督管理体制需要改革创新。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几个草案,并起草了立法草案。2014年和2015年,我们两次咨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并专门咨询了中央编办和最高法院。根据反馈,大多数单位积极支持这项立法,市场参与者普遍希望尽快出台,为特许经营的发展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
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主要讨论和同意哪些内容?
答:最近,为加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加快立法进程,我委召开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汇报立法工作进展,审议立法工作计划,部署相关工作,加快特许经营立法进程。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两名副主任,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8个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立法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总理、张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积极推进相关立法,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提供法律保障。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加快特许经营立法,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私人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可以促进ppp改革取得更大成效,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加有效投资,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改善民生福祉,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治理能力水平。
会议就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和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达成一致,明确各成员单位应密切配合,相互配合,加强领导小组机制下的统筹协调,有效加快特许经营立法进程。
问:特许经营立法的总体立场和考虑是什么?
答:会议讨论了特许经营立法作为公私合作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涉及的领域广泛、利益相关者多样、运行机制复杂、监管链长。要使这项立法站得住脚并得到很好的管理,我们应该注重四项原则:
第一,立足中国国情。首先,我们应该立足于作战实践。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是特许经营的积极实践者。去年6个部门发布的第25号法令确立了特许经营的基本制度框架。立法应系统总结30多年来我国特许经营发展的有益经验和成熟的建设与运营模式,有针对性地总结并升级为法律规范,确保制度和实践的连续性。其次,我们应该立足于基本经济制度。根据这两个不可动摇的原则,我们应该构建一个有利于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和协调发展的制度设计,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本参与特许经营。最后,我们应该以部门职责为基础。尊重现行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实现顺畅衔接,促进特许经营项目高效落地和有序运行。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鉴于ppp的推广效果不尽如人意,回报合理的项目少,回报机制不明确,政策衔接不畅,立法将致力于完善投资回报机制,优化项目流程,改善运营管理,加强法律法规衔接,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
三是突出改革创新,打破政府一刀切和行政命令的思维定势,切实树立平等协商、风险共担、长期合作、共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理念。理顺体制机制,加强各部门协调,探索建立利益相关者知识和参与机制,增加信息透明度。
第四,平衡权益,突出合同意识、权益保护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确立特许经营协议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中的基础地位,重视对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完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和绩效监管,通过法律责任和信用约束各方严格履行职责、诚实守信。
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的下一步工作安排是什么?
答:为加快推进特许经营立法,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已作出明确安排,迫切需要实践。当地和市场参与者也非常直言不讳,中国已经有了成熟的实践和制度基础。为此,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了今年第三季度向国务院报告的目标,并根据这一倒排的时间表,明确了各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节点。首先是分工。根据任务分工,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行业特许经营发展重点问题清单和立法建议。第二,研究和示范。根据各方意见,梳理重大立法问题清单,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研究。与此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世界银行、亚行和相关国家的合作,加强外部支持,并在经济、法律和管理领域的专家小组的帮助下,开展专项研究,对立法草案进行论证。第三,集中修订。根据专家组的研究情况和专题研究论证,对立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第四,组织报道。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在9月底前形成审查草案,并按照立法程序向国务院报告。
下一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继续从全局出发,依托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工作合力,加快工作步伐,加强制度和政策衔接,高效优质完成立法任务。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发改委:争取三季度将特许经营立法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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