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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北京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每年年初,市政府发布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污染控制“三条红线”考核目标。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区政府领导班子的综合评价。

据《北京日报》3月16日报道,根据《办法》,区政府是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体,政府主要官员负责管理和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市政府将结合各区的职能定位和实际情况,对各区政府进行差异化评估。具体考核内容是完成与“三条红线”相关的管理目标,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包括新增用水量、再生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等;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包括园林绿地节水灌溉率;水功能区限制污染的红线包括城市污水处理率等。

北京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中必须落实的相关政策措施包括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收缴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新增排水户合格率100%;地下水位不低于年度控制目标等。

据报道,每五年是一个评估期,通过年度评估和最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考核满分为100分,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占70分,相关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占3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评估工作组负责核实区政府的自查报告,组织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确定评估等级,形成年度或最终评估报告。每年3月初,评估工作组将年度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期末考试成绩突出的区政府将得到通报和表扬,北京市相关部门将优先支持相关项目的安排。年度或期末考核不合格的区政府,应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并限期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审批该区域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口和入河排污口,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增重大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整改不到位的,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依规追究区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将在考核中对举报和谎报的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北京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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