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905字,读完约10分钟
中国证券报1月19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办公厅发布了《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个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该计划设定了主要目标。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个省(区、市)重点发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等4个省重点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北京、海南重点发展休闲农业电子商务。通过试点,我们逐步探索了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型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初步形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体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生鲜农产品基地+城市社区直销模式、农资网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作模式和体系规范。在促进创业创新、发展共享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赢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促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可以推广和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平安证券分析师表示,中央一号文件将于2016年发布,这将是连续第四年以农业现代化为重点。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面临着广泛的发展。在传统的农村渠道体系下,无论是工业品到农村还是农产品到城市,都有许多痛点。电子商务干预可以重塑农村供应链体系,缩短流通环节,突破信息壁垒,为城乡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农产品、新都化工、霸天等a股上市公司均涉足农业电子商务相关业务。
以下是该计划的全文:
农业电子商务试点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新经济力量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加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以及《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农市发[2015]3号)等文件,积极探索基地+城市社区生鲜农产品直运等农业电子商务新模式,确保农业资源进农家书屋,力争突破
一、意义
农业电子商务是现代农业在互联网上的重要内容,是改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也是准确扶贫的重要载体。加快发展以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电子商务,对于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构建现代农业生产和管理体系,促进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作为农业电子商务的一个热点,出现了许多与众不同的电子商务模式,从最基本的b2c(企业零售)模式到后来的f2c(农场直供)模式、c2b(消费者定制)模式、c2f(订单农业)模式、o2o(线上和线下)模式和csa(社区支持农业)模式等。大型农业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已经开始探索农业电子商务。一些综合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农业服务企业也开始利用自身的网络技术和优势进入农业电子商务市场,农业电子商务正在加速发展。与此同时,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寄宿家庭正在利用互联网挖掘巨大的潜在价值。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物流配送、产品标准、质量管理、信用体系和盈利模式等方面的问题仍然是制约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和障碍。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之间的牵线搭桥作用,鼓励农业电子商务企业探索新模式,创新性突破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和障碍,推进农业电子商务与工业品和消费品电子商务的融合,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创业增收。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同、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着力解决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难点和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和模式,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发展环境,推进产业组织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和生产方式改革,推进农业市场化,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业规模,提升农业品牌,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三.主要目标
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个省(区、市)重点发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重点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北京、海南重点发展休闲农业电子商务。通过试点,我们逐步探索了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型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初步形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体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生鲜农产品基地+城市社区直销模式、农资网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作模式和体系规范。在促进创业创新、发展共享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赢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促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可以推广和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四.主要任务
(1)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
1.基地+城市社区直接分配模式。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智能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农产品种植计划、农产品实时产量、收获后库存等信息;建立生鲜农产品产销网络对接平台,收集生鲜买家(生鲜电子商务、超市、社区商店、餐厅、大客户等)的采购信息。),并与生产基地对接,制定鲜活农产品销售计划;设立农产品体验店、提货点和提货容器,加强与生鲜农产品传统零售渠道的合作,探索农友送货上门、农产品众筹和社区支农模式,建立社区农产品直供体系;自建或依靠第三方建立整个冷链物流配送系统。鼓励其他形式的基地+城市社区直接配送鲜活农产品试点。(试点省份: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
2.批发市场+送货上门模式。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合作,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集储优势,依托社区便利店和水果店建立城市生鲜农产品配送物流体系,探索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直接配送到户+送货上门的电子商务零售模式。(试点省份:北京、广东)
3.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组织快递企业制定符合农业电子商务产品配送需求的定制包装、专业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农业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试点省份:河北、重庆)
4.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名、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与电子商务企业的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省份:吉林、重庆、宁夏)
(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
5.农业在线销售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如信息进村、规模化农业、农资电子商务平台、供销合作社等。结合线上线下,开展农资网上销售,探索部分县农资电子商务配送的全覆盖;现阶段,以化肥为主,已逐步扩展到种子、农药、兽药、农业机械等主要农业原料;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农民逐步形成网上购买农资的习惯。(试点省份: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
6.农资电子商务服务系统。推进农业产销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依托国家农业数据中心、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系统,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业市场价格、农业使用指导、农业咨询、气象信息等专业服务;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掌握和分析农民肥料、施肥数据、测土配方、病虫害等。,并在生产之前、期间和之后从单一的农业销售平台转变为全链农业服务提供商。农业材料精确服务试点;加强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的合作,提供农业贷款、农业生产保险等相关金融服务。(试点省份: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
7.农资电子商务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投诉处理平台,满足电子商务需求,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品、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强农资电子商务监管,实施信用档案制度,确保网上销售的农资可信、可用、可管理。(试点省份:吉林、黑龙江重点建立化肥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吉林、湖南重点建立种子电子商务监管体系,江苏重点建立农药兽药电子商务监管体系)
(三)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8.休闲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城郊休闲农业资源建设和开发,整合休闲农业资源,以标准化接待标准、信用评价体系、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定位技术为支撑,以采摘、餐饮、住宿、主题活动、民俗产品购销为主要服务内容,建立统一的休闲农业网上推广、销售、服务平台和质量监管体系,实现农村旅游网上直销,促进城乡休闲农业产业链网上网下融合互动发展。(试点省份:北京、海南)
五.保障措施
(a)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份的农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选择试点企业,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每季度向农业部市场经济信息司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农业部市场经济信息司将于2016年底前对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总结试点实践经验,并及时向全国推广。
(二)加强技术指导。试点省份的农业部门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根据本省试点任务的要求,加快相关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和相关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农业部市场经济信息司将会同信息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加强对试点省份的技术指导,加快理论研究和标准制定。
(3)加强资金和政策保障。试点省份的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财政和政策支持,依托企业开展试点项目,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农业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优先考虑试点省份,支持试点省份开展试点工作。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印发 10省市将开展试点
地址:http://www.a0bm.com/new/4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