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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2016年地方债务投资的参与者将会更多。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杨瑞金18日在中央结算公司主办的“2016年债券市场投资策略论坛”上表示,2016年地方债券发行任务十分艰巨,国家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地方发行制度,积极研究和推进地方债券多元化。他透露,地方政府债券将在现行基础上发行给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
“此时,监管当局已积极研究和推动地方债务参与者的多元化,这可以说是一个合适的时机。”东吴证券财务部副总经理王拙在会上告诉《经济参考报》。他承认,去年年初,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又是第一次大规模发行地方债券,有关部门没有多少经验,所以基本上让商业银行包销带有“政治任务”。然而,由于当时三个时期的规模达数万亿,加上低利率和流动性差,许多地方债务没有受到银行的青睐。“现在情况不同了。这是一个“资产短缺”的时代。地方债务收入虽然低于非标准产品,但安全稳定。一旦市场参与者被释放,未来的地方债务将成为“热门商品。”王拙说。
正如王拙所说,为了确保地方债券的顺利发行,监管当局采取了“胡萝卜加大棒”的策略。去年5月18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2015年定向承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除公开市场发行外,定向承销可以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债券,替代部分现有债务。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应与银行贷款的相应债权人协商后,通过定向承销的方式发行地方债务,即“谁带走孩子”。
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试点地区地方政府债券纳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担保范围,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债券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纳入部分货币政策操作和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担保范围,回购交易可按规定进行。”这一规定大大提高了地方债务的流动性。
对此,一位债券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地表示,市场化是唯一的途径,无论是发行利率还是参与者。这一观点也得到了杨瑞金的认可,他在讲话中透露,国家将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促进地方政府、相关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之间的充分竞争,进一步提高地方债券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
事实上,早在去年3月,财政部发布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地方政府特别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提出,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扩大特别债券投资者的范围,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地方政府特别债券。
然而,招商证券的孙彬彬此前认为,短期内,地方债务持有人的主体预计将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他说,根据国际经验,地方债务的主要持有者是家庭和地方公共机构,但就中国而言,主要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不足和公众参与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限的限制预计地方债务的主要持有者将暂时或仍然是国家商业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地方债投资主体扩容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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