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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统计,2015年社会融资规模增加15.41万亿元,比上年减少4675亿元。其中,2015年发放给实体经济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1.27万亿元,同比增长1.52万亿元;实体经济外币贷款减少6427亿元,同比增加7662亿元;委托贷款增加1.59万亿元,同比增加5829亿元;信托贷款增加434亿元,同比增加4740亿元;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1.06万亿元,同比减少9371亿元;公司债券融资净额2.94万亿元,同比增长5070亿元;非金融企业内资股融资76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254亿元。2015年12月,社会融资规模分别比上个月和去年同期增加1.82万亿元、7927亿元和2477亿元。
从结构上看,2015年发放给实体经济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73.1%,同比增长11.7个百分点;实体经济外币贷款占比-4.2%,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委托贷款占比10.3%,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信托贷款占比0.3%,同比下降3.0个百分点;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占比-6.9%,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公司债券占比19.1%,比去年同期高3.8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内资股融资占比4.9%,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国内非金融企业和家庭,下同)从金融系统获得的资金。其中,增量指数是指一定时期(月、季或年)内获得的资金量,而股票指数是指一定时期(月、季或年)结束时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3:社会融资规模内的境内外货币贷款是指实体经济在一定时期内从金融系统获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和境外贷款。
注4:自2015年1月起,委托贷款统计体系进行了调整,委托贷款分为现金管理下的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社会融资规模的委托贷款仅包括企业、机构、个人等客户提供的一般委托贷款,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客户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向国内实体经济发放、监管和使用。
注5:本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本月与上月及去年同期数据为可比数据。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2015年社融增量15.41万亿 12月为1.82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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