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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10月底发布的一份报告称,意大利议会10月份通过了一项新的破产法,意大利司法部长称之为意大利司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事件。这部法律于1924年生效,显然不能满足现代法律制度的要求。75年后,这部法律终于被修改了。新破产法增加了庭外审判阶段,以帮助企业尽快度过金融危机。在这一过程中,专业公共机构向处于危机中的企业提供帮助,并帮助企业和债权人签订特别协议。在审判阶段,所有案件都必须由专业法官审理。如果债务人和大多数债权人达成的金额至少占总债务的75%,债务人可以要求同样的条件适用于在开始时没有参与协议谈判的其他少数债权人。这一机制可以加快审判进程,避免“少数人专制”。同一法院可以审理属于同一集团的所有公司的破产案件,统一债务调整条件,对集团下的公司适用相同的庭外初审程序,提高审判效率。新破产法还规定,贷款担保不必是固定资产,也可以是收入或预期收入,这有助于小企业筹集资金。新破产法不仅要求大企业建立风险控制机构,还要求非上市公司和小企业建立风险控制部门。所有购买在建资产的合同都必须登记。建造者必须提供银行担保或保险来保证资产购买者的权益。建立全国统一的破产市场,使通过合法破产获得的资产能够直接市场化。新破产法采用了当前的国际标准,这将有助于那些在金融危机中仍保持健康功能的企业重振和进一步释放经济增长的活力。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意大利新破产法将提高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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