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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基本实现了市场监督管理功能和经营服务的分离。 之后,比较了各地市场经营者在脱钩事业中遇到的难点,国家工商总局派遣了审计小组,加强了对各地执行情况的审计员,使市场经营者脱钩事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到2001年底,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和所属机构设立的市场及其他经营机构,全部实现了“人员、产权、债权、债务”的四移管,市场经营管理全面完成。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
1998年11月,国务院发出通知,改革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执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垂直指导。 到1999年底,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机构的上画、编制上画、干部交接、经费管理等职工基本完成,新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新体制使政令更加顺畅,明显增强整体合作力的执法力度得到加强,特别是调查地方保护事件的力度明显增强的组织管理业务得到加强,所属关系的随意变更、管理权限等问题得到了纠正。
国家工商局机构及职能调整
1998年,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执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国务院调整了国家工商局的职能:将指导广告行业快速发展的职能交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把市场培养建设、全国市场布局计划、开展各种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功能的个人、吸引民间经济快速发展的功能交给相关领域协会的机关服务事务交给事务所承担。 这次功能调整的突出优点之一是弱化参与培养性的员工,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功能。
国家工商局机构升级
2001年3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改名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晋升为正部级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升级,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加强了行政执法的权威度和比较有效性。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事记(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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