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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留在南京当家庭教师,打算赚生活费,但刚就业就被男主人骚扰,虽然没有赚到钱,反而生气了。 昨天南京大学生刘说这件事,怒不可遏。 她警告暑假打工的姐妹们,做家庭教师时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社会上不良人士的性骚扰。
小刘是南京大学某系的二年级学生,平时看到卧室的姐妹们在企业打工,也有人做家庭教师赚生活费,自己也想试试。 于是她决定暑假不回家,在南京找工作锻炼自己的自立能力。 上周,她通过报纸上的广告联系了在玄武区做家庭教师的工作。 工作复印件为上中学的男孩指导数学和英语,每周三次。 第一次看到她时,她注意到男孩的父亲用奇怪的眼球盯着她。 当时我觉得她是第一次见面也不怎么在意。 从她第一次指导访问开始,对方就总是和她聊天,她只是有点烦,没怎么想。 昨天下午她再次去上课的时候,碰巧男孩的母亲不在家,补课结束后,孩子的父亲看到她在大热天跑这么远的地方上课,说很不容易,特意做了几道菜在家吃饭 起初小刘拒绝了,但主人一再挽留,约定一起吃饭。 其间,男主人拿出两瓶啤酒让他一起喝。 她拒绝了“不能喝酒”,但对方说“只有一杯没关系”。 就这样,在男主人的推荐下,她勉强喝了一杯。 这时,对方利用劝酒的机会一下子抓住她的手不要放松,借助酒力说:“妹妹,好漂亮啊。 今晚和我一起喝几杯……”。 吓得小刘不知所措,躲到各处来当家教了。 对方厚颜无耻地说:“你出来辛苦打工,不是为了赚钱吗? 我平时给很多小费我自己当上司,有钱,所以放心,不能委屈你……小刘在他没说完之前,就拼命溜走了。 回到学校,她一边哭一边生气地向同一个卧室的姐妹们诉说白天的遭遇。 她说她不想再看到对方丑陋的脸了,也不打算讨论上次上课的工资。
南大法科的一位教授认为,这样的事件在发生过程中,由于男方没有对当事人造成实质性的侵害,因此在法律上也很难给予相应的制裁措施,只能在道德上谴责对方。 这位教授警告很多女学生,平时做家庭教师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防止各个不良学生的非礼。 特别是夏天很热,女孩穿着暴露,容易引起坏人的观察,所以拜访家庭教师时,请用服装和措辞仔细观察,不要让对方的男主人单独接受邀请和礼物。 发生不法行为时,必须立即通报解决。
本报通讯员热带雨林记者殷静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13日第5版)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女大学生做家教遭遇性骚扰(刚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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