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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国人民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将在北平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毛泽东发表了《关于人民民主专政》。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宣布自己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冈为副主席。
会议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在1954年宪法颁布之前,共同纲领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共同纲领明确了新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代表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仪式。
十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官,沈默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最高人民检察长。
首都北京30多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建国仪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日的决议》,规定每年10月1日为国庆节日。 通过《关于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关于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关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关于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及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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