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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为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饮食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集体饮食配送机构必须设置专职的卫生管理者 卫生部最近发行的《餐饮业和集体饮食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强调,集体饮食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餐厅、食堂及连锁经营的生产经营者应该设置专职食品卫生管理者。 根据规范,其他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管理者可以打工,但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员工兼任。 规范规定,食品卫生管理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必须接受食品卫生管理者的培训,通过考核,健康,具有员工健康合格说明。 食品卫生管理者的首要职责是:制定组织员工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等。 制作榨汁蔬菜汁必须设置专用的操作场所 根据规范,餐饮店在制作鲜榨蔬菜汁和水果拼盘时,应该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规范了制作鲜榨蔬菜汁和水果拼盘的相关卫生要求:制作鲜榨蔬菜汁和水果拼盘的设备、工具必须是专用的。 每次吃饭采用前消毒,使用后清洗,必须保管在专用的保养设施内果汁和水果拼盘中使用的水果新鲜,不要采用没有清洗就解决的东西。 做好的榨汁蔬菜汁和水果拼盘必须吃完现在榨汁蔬菜汁和水果拼盘加工的人,操作前要换衣服,洗手消毒,操作时要戴口罩。 生食海产品加工1小时内吃 规范还强调,从生食海产品加工后到食用的间隔不得超过1小时。 规范中,生食海产品是指未经加热解决提供食用、生长在海洋中的鱼类、贝壳类、头足类等水产品。 根据规范,加工使用的生食海产品首先应满足相关卫生要求加工时不要污染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 加工后放入食用冰中留下,用保鲜膜隔开。 另外规范中,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 容器前要消毒,使用后要清洗,保管在专用的保养设施内。 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应在操作前洗手消毒,操作时戴口罩。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生食海产品加工1小时内应食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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