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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金融扶贫开发进程中,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智积极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因地制宜开展金融扶贫工作。在加强网点建设和提供基础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准确支持和推动贫困地区早日脱贫。
多党联系发挥政策协同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会同扶贫办、财政部、吉林省金融办,制定了《吉林省实施扶贫小额信贷的意见》和《吉林省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为吉林省贫困家庭提供小额低息信贷支持,满足其正常生活和生产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吉林省金融服务联动机制,成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为组长,各单位主管领导为副组长,金融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为加强吉林省金融扶贫的组织协调、完善责任机制、深入有效地推进吉林省金融扶贫奠定了基础。
优势互补,构建多层次扶贫体系
为促进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中优势互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与省内金融机构建立了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协调机制。一是以政策性银行为基础,以商业和合作金融机构为补充的搬迁金融服务协调机制。在这一机制中,CDB和农业发展银行为搬迁扶贫工作提供政策性贷款,商业和合作金融为后期建设和发展提供相关贷款。二是在15个省级贫困县建立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支持体系。首批15家主办银行在15个区县与政府相关扶贫部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用充足的政策增加信贷供应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与吉林省扶贫办合作,对全省贫困地区的贫困户进行档案归档,并要求金融机构做好贫困户信用评级档案的对接和建立工作,实现金融扶贫的“目标精准”。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指导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吉林银行等15个贫困省份的36家地方法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融扶贫“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金融扶贫工作规划》,确保金融机构权责明确。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根据贫困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情况,适当调整法人机构参数,并利用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加大信贷扶贫力度。2014年至2015年,延边、白城、白山信贷规模增加10亿元。根据宏观审慎框架,对贫困县信贷政策支持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将扶贫再融资分配给贫困县地方法人机构。截至2016年3月底,8个国家级贫困县共发放扶贫再融资6.7亿元。
扶贫特色鲜明,目标明确
在支持农民传统种植方面,延边龙井市创新了“果树收入保障贷款”,保障了果树承包权的预期收入,并给予果农低息零成本贷款。2015年,当地苹果和梨产业累计贷款余额为4000万元,支持近240个果农脱贫增收。在支持特色养殖业方面,我们将开发“参与开发”、“放牛贷款”、“蘑菇养殖音乐”等专项信贷产品。靖宇县农村信用社通过“存货质押+互助保险”方式,向当地贫困参合农民发放4070万元“参与开发”贷款。对于支持吸收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收入担保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家庭农场(大专业户)贷款”相继实施。汪清县邮政储蓄银行向岳红家庭农场贷款500万元,吸收当地贫困家庭,使贫困家庭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造福民生,强化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建设,协调贫困地区政府部门拨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引导贫困地区农业金融机构创新发展信用信息数据库网络平台,全面开展信息采集。截至2015年底,贫困县共建立信用农户档案5.5万个,信用农户1.3万个。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积极致力于建设低成本、快速支付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协调政府部门相继出台财政补贴支付设备下乡、涉农补贴非现金支付、将支付指标纳入政府金融网络建设项目、组织金融机构免费发放支付设备、对贫困地区商户给予1.37亿元业务补贴等政策措施。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创新打通精准扶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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