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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和云南九个省,以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它拥有全国五分之一的土地面积、三分之一的人口和三分之一以上的经济总量。它是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在区域发展的整体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化合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十三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纲领性文件。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促进内地与港澳更紧密合作

2004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启动。随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深入,一些合作领域和工作内容超越地方权限或难以进行地方协调。如区域通关一体化、社会信用体系、珠江水运、社会保险跨省顺利转移和衔接、内陆省份与港澳合作深化等。,都需要国家层面的指导和支持。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进入新阶段,“十三五”规划启动之际,国务院正式发布《意见》恰逢其时。

深化“泛珠”区域合作 构建我国重要经济支撑带

培养新的增长。新的增长带来新的需求。泛珠三角区域跨越三大板块:东部、中部和西部。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在体制机制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挖掘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有新的要求。泛珠三角地区在连接南亚、东南亚、沟通太平洋和印度洋方面具有突出的地理优势。充分发挥福建及相关省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域作为海上合作的门户、枢纽、辐射中心和战略支点的作用,充分发挥香港和澳门的独特作用,推进澜沧江-湄公河等国际和地区合作,推进中国-印度支那半岛和孟加拉国-中国-印度-缅甸经济走廊建设。同时,泛珠三角地区的江西、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等省也属于长江经济带。深化区域合作有利于协调和提高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的发展开放水平。

深化“泛珠”区域合作 构建我国重要经济支撑带

人们对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合作有了新的期望。内地九省市与香港、澳门关系密切。内地的发展需要加强与港澳的合作,港澳的繁荣也需要内地的支持。

引领新经济常态,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水平

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还应着力引领新经济常态,坚持合作发展、互利共赢,发展新经济、开拓新市场、投资新领域、培育新动能。

坚持创新发展,打造开发质量和效率更高的“活力明珠”。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国家改革开放先导区,积极开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先导试验;二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发展区域;三是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建设“中国制造2025”转型升级示范区和世界先进制造基地。改革服务业发展体制,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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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协调发展,构建区域、城乡均衡发展的“和谐泛珠三角”。强化粤港澳辐射带动作用,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打造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一是积极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网络等重大基础设施整合,努力建设长江沿岸经济发展带、沿海地区和重要交通干线;二是加强产业合作,引导产业有序转移;第三,注重海陆统筹,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和海洋科技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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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泛明珠”,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导区。一是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全面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二是推进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模式、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三是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协调监管和综合治理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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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开放发展,打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繁荣明珠”。一方面,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业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经贸交流和文化交流,营造优质的商业环境,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区域;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香港和澳门的特殊作用,推动内地与香港和澳门在基础设施、产业、主要合作平台和社会事务等方面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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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共同发展,打造民生幸福的“幸福明珠”。加强社会事业合作,促进不同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支持贫困老区加快发展,加大扶贫投入,增强造血能力,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二是建立优质教育资源相互交流、共建共享的机制。促进文化市场合作与融合;三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合作与共享,提高偏远地区的诊疗水平。加快实现医疗保险异地直接结算,实现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关系跨省区平稳转移和衔接。

深化“泛珠”区域合作 构建我国重要经济支撑带

努力工作,争取实效,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深化

部署一分,实施九分。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蓝图已经绘制完成。关键是加深理解,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加强整体协调和指导。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涉及多个领域、部门和省份,需要有序协调推进。根据《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合作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内地九省市自治区要完善实施方案,与港澳共同编制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推进合作深化。

深化“泛珠”区域合作 构建我国重要经济支撑带

突出重点,争取实效。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尊重各方合作意愿,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意见》中已明确界定并在各方之间达成共识的项目和政策举措应立即实施。在推进统一市场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内地与港澳合作等方面,我们将集中力量,争取早日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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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和完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重大区域合作事项的决策、推进和协调,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沟通,按照《意见》精神,统筹各方落实。扩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的影响力,积极引入市场化资源运作,打造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智库。(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

深化“泛珠”区域合作 构建我国重要经济支撑带

(主编:杨淼)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深化“泛珠”区域合作 构建我国重要经济支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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