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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上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就金融工作和财税改革热点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在回答个人所得税问题时,楼继伟表示,目前的税制改革方案已经提交给国务院,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针对普遍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呼声,楼继伟表示,单纯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例如,他介绍说,一个人可以靠5000元的工资过上好日子。如果他不得不抚养孩子,甚至有一个老人需要赡养,他将会很穷。因此,统一扣除标准本身是不公平的,也不是工资收入下继续提高扣除标准的方向。

在谈到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时,楼继伟告诉记者,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了改革方案。他说,这项计划已经提交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立法计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个人所得税法草案综合分类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关于社会关注的扣款标准问题,楼继伟透露,总的方向是将11个子项目合并后扣款,而不是简单地按照统一的标准扣款。有很多内容需要研究,包括个人职业发展。扣除再教育费用;为满足基本需求而扣除第一套住房抵押贷款的利息;抚养子女费用的扣除以及如何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下一步将根据情况逐步实施。首先,做一些简单的部分,然后随着信息系统的建立,收集和管理条件和人们的习惯逐步改善改革。

个税法草案今年提交人大审议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在1994年将原来对个人征收的三种税合并后建立的,从而使中国有了一个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此后,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标,即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税法草案今年提交人大审议

近年来,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和完善,主要是三次提高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的成本扣除标准,并对高收入者实行个税申报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成本扣除标准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从2008年3月1日起,工资和薪金的成本扣除标准将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从2011年9月1日起,工资和薪金的扣除标准将再次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税率水平将从原来的9%调整到7%;同时,自2007年1月1日起,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实行了自行申报制度。

个税法草案今年提交人大审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指出,要缩小收入差距,必须“加快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学丹认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统筹规划,做好税制顶层设计;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相关配套措施的建立和完善。

张学丹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顶层设计应首先合理确定综合所得税的范围。通过适当合并当前的11项分类收入,可以将经常性劳动收入确定为综合收入,同时仍将资本性收入视为分类收入,并适当考虑综合收入与分类收入之间的税负平衡。同时,要建立规范的税前扣除制度。在现有工资收入基本扣除的基础上,教育和医疗方面的特殊扣除可以适当增加。目前,我国工资收入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约占2014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70%,远高于世界上综合税制国家的水平。在改革中,单纯提高基本扣除标准是不合适的。相反,它应该与特殊扣除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空房间应该为特殊扣除项目保留。特殊扣除项目和标准应考虑个人及其家庭的个人支出因素,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此外,要建立符合综合分类税制要求的征管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建立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相结合的征管制度。建立自我申报制度应当循序渐进,逐步扩大其范围。

个税法草案今年提交人大审议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必须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并建立相应的制度。首先,尽快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识别号。建议加快《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实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二是加快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是有效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前提之一。三是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和水平。”张雪丹说道。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个税法草案今年提交人大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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