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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该省近日出台了新的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并提出要科学修订和严格执行该规划。村内有空闲置宅基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按照村庄规划集中建房。
新华社记者姜刚
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该省近日发布了一项新的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建议科学修订规划,严格执行。村里有空闲置宅基地的,不得批准新的建设用地,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按照村庄规划集中建房。
根据安徽省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结果,修订和完善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县级农村建设规划,明确农村体系,划定农村居民点控制边界。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要求严格执行该计划。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应当与旧村改造和土地整治相结合,优先使用空闲置土地、空闲置宅基地和村内未利用土地。凡有空闲置宅基地的村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严格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域内占用基本农田或者修建房屋。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按照村庄规划重点建设新家园。在近期村庄合并规划中,除危房改造外,不得批准新建和扩建住宅用地。
此外,安徽省还将在不同地区实施多种方式实现农民住房保障。原则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扩展边界内的城郊和城郊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再作为单一分散的宅基地进行分配,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住宅。传统农业区继续实行一户一房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于人均耕地较少、第二、三产业相对发达的地区,以及土地整治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村庄搬迁,将根据农民意愿实施集中建设。(结束)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安徽:村内有空闲宅基地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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