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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王永春
根据安徽省政府《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施方案》,到2016年底,安徽将基本完成土地权属认证,全国将冲刺到2017年底。安徽在土地所有权认证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有效利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和认证结果的障碍已经出现。下一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安徽需要在哪些领域发挥实力?安徽还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对此,记者采访了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卫东。
“我相信,通过分层解决和逐步突破,有可能扩大登记和认证结果的有效性。”陈卫东分析了《中国经济时报》的记者。
首先,从法律立法上寻找出路也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由于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陈卫东建议:一方面,权利确认的登记和认证结果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并依法赋予权利确认结果的法律地位,为权利登记结果的有效使用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建议加快修改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具体内容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完整的权能,依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期限。此外,他还建议修改与农村土地承包和政策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表述,依法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的权力内涵和关系。
一旦该省完成了土地所有权的认证,陈卫东认为,安徽应立即着手建立一个机制和团队,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正常管理。一是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认证机制;二是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体系和队伍;三是加快确权登记结果的信息化建设;四是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此外,要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的稳定性,支持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将农村土地经营权长期用于农业经营活动,支持新的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农田基本建设,确保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出让期满后恢复原有土地状况或给予农民补偿。
“其次,要从经济机制层面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表达。”对此,陈卫东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权证的发放。二是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乡镇有专人、县有网点、区域有中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高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容量和交易量。研究制定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法规,规范交易程序和规则,通过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予政策支持。第三,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评估的参考标准。在省一级,制定了评估不同类型和不同期限结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的参考标准。实际上,每个地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第四,建立土地经营权转让抵押担保机制。为了消除承包方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担忧,一方面要建立土地再流转机制,允许金融机构在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风险的情况下,在原流转期限内进行土地再流转,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流动性;另一方面,要建立政府担保或保险保障机制,在农村土地经营权处置时有效弥补承包方的利益,以消除承包方的疑虑,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提供保障。第五,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融资的创新工作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和资格管理,农业部门应审查和推荐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综合运用政府担保、贷款保险、银行信贷等金融工具分散农村土地经营权贷款风险。
最后,根据渐进式改革的原则,解决了改变农村土地利益分配格局的问题。对此,陈卫东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同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将更多的社会保障资源向人均承包土地较少的农民倾斜,从而实现利益平衡。二是稳定现有的惠农补贴。各地保持现有普惠制农业补贴资金的分配形式和渠道,避免因与确权登记结果挂钩而改变原有普惠制农业补贴的利益分配格局。第三,增量补贴与权利确认的实现相关联。确权登记结果将作为新补贴向粮食、新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等重要农产品倾斜的重要依据,采取多种形式的补贴适度规模经营,扩大确权效益,提高强农政策的准确性。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土地确权时代 合规合法如何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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