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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4月6日电据中国政府网站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商品与服务税司近日发布了“12366知识库问答”,这是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重要咨询材料。中国政府网站将陆续发布相关问答。

1.在中国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劳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此,在中国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的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

2.如果运输企业以关联方式经营,关联人以关联人的名义对外经营,关联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纳税人是哪一方?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如果单位以承包、租赁或挂靠方式经营,且承包人、承租人或挂靠人(以下简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或挂靠人(以下简称发包人)的名义经营,且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则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承包商应为纳税人。因此,如果运输企业挂靠经营,以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则挂靠人应视为增值税纳税人。

国税总局推出"营改增"知识库问答

3.增值税纳税人有哪些类别?它是如何具体划分的?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纳税人分为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个人不是普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国税总局推出"营改增"知识库问答

4.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标准的纳税人能否成为普通纳税人?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规定标准、会计核算健全、纳税信息准确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健全会计是指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会计核算的能力。

5.纳税人一旦注册为一般纳税人,能否变成小规模纳税人?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6.境外单位在中国境内从事应税行为是否需要纳税?如何付款?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实施应税行为,且在中国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的,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两个纳税人能一起纳税吗?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七条,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两个以上纳税人可视为一个纳税人。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8.如何理解当前营地改革政策文件中的“有偿”概念?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补偿是指获得金钱、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9.当前营地改革中增值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为:

(一)纳税人有应税行为的,税率为6%,但本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除外。

(二)提供交通、邮政、基础电信、建筑和房地产租赁服务,出售房地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税率为17%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应税行为的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10.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是什么?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单计税方法。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国税总局推出"营改增"知识库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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