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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弥补税收漏洞,营改增后,中央政府将提高地方增值税的份额比例,增值税的收入可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各占一半。

据《经济信息日报》独家报道,作为财税改革三大任务之一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正在推进。目前,中央和地方收入分割过渡方案正在征求意见。

根据过渡计划草案,营地改革后,增值税收入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各占一半。专家表示,过渡方案有利于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今后,不排除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权力后进一步调整收入分配。

在现行分税制下,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项目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项目)、财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和烟草税。

其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三个最重要的税种。最重要的营业税是最大的地方税,占所有地方税的近50%,是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财政收支情况,2015年1-12月,国内增值税为31,109亿元,营业税为19,313亿元。长期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一直是中国的两大税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从5月1日起,劳改营的改革将全面实施。这意味着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将是最大的税种,收入规模将遥遥领先。

改革后,地方主要税种直接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中央负担75%,地方负担25%。即使总税收保持不变,地方政府收入也会减少75%。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增值税收入的划分是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中最关键的部分,这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中国时报》报道,一些专家估计,如果营业税全部增加,地方财政将减少11813亿元,主要税种将被空.完全封锁因此,根据常识,对于地方支柱税的转移,总应该有一些补偿或措施。

此外,除了提高分享比例,还可能计划在未来设立新的税种。

财政部前财政研究所所长康佳告诉《中国时报》,适合地方分配的税种包括资源税、财产税和消费税,将其中一些税种推至销售环节可以成为销售税,这有点像美国的销售税。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认为,过渡期的一个有效方法是在国家和地方税务机构之间重新划分现有税种。例如,消费税和汽车购置税归入地方税收征管,所有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归入地方税收征管。

此外,要重新确立地方税的主体税种,财产税和消费税应该成为主体,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应该加快。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也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只要改革消费税,将车辆购置税和现行营业税中不适合改征增值税的税种统一改征消费税。此外,资源税、城市建设税和环境税也应改革。

黑龙江省财政厅的一位人士告诉《经济信息日报》,这份咨询草案只是一个框架计划。我们认为应该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赋予地方自治权,建立地方收入制度。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这更有利于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弥补税收"窟窿" 营改增后地方、中央五五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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