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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7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行资源税从价征收改革。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物业税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综合改革是在总结以往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改革取得积极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的。从以往改革的结果来看,资源税从价征收实现了税收与矿产价格的直接挂钩,起到了资源税“自动稳定器”的调节作用,有效克服了原有定额征收方式缺乏弹性和逆向调整的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自2010年以来,中国先后实施了原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税从价征收改革,并清理了相关费用,“矿价如‘水’,税如‘船’的格局已逐步形成。”当矿山价格上涨时,从价征收的资源税将增加,这将有助于地方政府及时分享矿山价格上涨的收益,抑制相关矿业经济可能出现的过热;当矿业价格下降,企业效益下降时,从价征收的资源税将下降,税负将自动下降,这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促进相关矿业经济的复苏。
“从今年1月至5月全国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收入变化来看,资源税改革建立的从价自动调整机制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由于今年前五个月原油、天然气和煤炭价格大幅下跌,资源税收入相应减少,三项资源税共减少75.9亿元。根据静态计算,如果不实行从价税,全国石油、天然气、煤炭企业同期利润将减少60亿元左右。
自2015年5月1日起,为缓解我国铁矿石企业经营困难,国家将铁矿石资源税由80%上调至40%。据统计,由于减税政策的实施和铁矿石需求的下降,今年前五个月全国铁矿石资源税为11.9亿元,同比下降65.3%。“由于铁矿石仍受定量配额限制,因此与价格无关。因此,国家只能通过引入单独的减税政策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这表明将现行资源税从固定数额改为从价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负责人说。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资源税“自动稳定器”作用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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