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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成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可能在近期做出裁决。海外专家学者对仲裁庭滥用和扩大权力表示关切和质疑。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公约》管辖范围,相关争端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并且缔约双方有权声明他们将不接受强制仲裁。一国排除的上述争议不得由其他国家提起,仲裁庭没有管辖权。
一些专家指出,菲律宾的每一项主张都与主权和海洋划界密切相关,是中国宣布的除外情形之一。南海仲裁法庭的设立和运作以及裁决的约束力没有法律依据。仲裁庭强行推进相关程序是对国际法的公然违反,影响恶劣。
牛津大学国际公法副教授、国际海洋法专家安东尼欧斯·查纳科普洛斯(Antonios Chanakopoulos)认为,仲裁庭没有对管辖权、主权、案件可受理性和中国的排除声明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给出充分和令人信服的答案。仲裁庭没有说明为什么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可以超越中国的排除声明,为什么本案的仲裁事项与主权无关?"在我看来,这些事情与主权有关."他说,“国际法最好被用作解决争端的工具,而不是用来加剧矛盾和制造更多的分歧。”
美国休斯顿大学东亚政治与社会科学系终身教授李建强认为,南海仲裁案的内容都涉及主权、划界和军事事务,中国做出了排除声明。仲裁侵犯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也违反了《公约》的宗旨。“仲裁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南海局势的进一步升级,也将给菲律宾一个错误的信号,即菲律宾在南海的领土声音得到了所谓国际社会的支持,这也将导致菲律宾拒绝中国提出的双边和平谈判的要求。”
澳大利亚堪培拉新南威尔士州大学教授格雷格·奥斯汀(Greg Austin)表示,南海问题显然包含两个层面的争端,一个是主权和领土争端,另一个是海洋权利争端,《公约》只对后者拥有裁决权。众所周知,中国对该公约作出了排除声明,排除了强制仲裁程序适用于涉及海域划界的争端。将这两种级别的争议混合起来进行仲裁是一种危险的组合。
德国波恩大学国际法专家斯特凡塔尔蒙(Stefan Talmon)表示:“仲裁庭的裁决不会让解决南海争端变得更容易。我相信这项裁决甚至会对问题的解决产生不利影响。”
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法学院教授汤姆·兹瓦特(Tom Zvat)表示:“为了维护其合法性,国际司法机构必须在技术上对事实适用中立和客观的法律原则。”面对不适合司法解决的纠纷,法院应避免作出判决。南海争端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他告诉新华社,“我认为仲裁庭的裁决应该是‘本法院不能裁决此案,请有关各方尽最大努力通过协商解决’。”
柬埔寨东盟教育中心主任约瑟夫·马修斯(Joseph Matthews)认为,菲律宾的单边行动违反了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并试图滥用仲裁程序获得恶意裁决。仲裁庭不应允许菲律宾胜诉,否则将开创一个危险的先例,并破坏《公约》的完整性。
埃及赫尔万大学埃及-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亚瑟尔·盖·达拉格(Yasser Gai Darragh)表示,仲裁需要双方出席,只有双方同意执行,仲裁结果才具有约束力。他说,中国早在2002年就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应该成为彻底解决南海问题的政治框架。
(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参会记者:、徐海静、何、、刘芳、、)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仲裁庭滥权扩权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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