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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6月19日电(记者何林平)不久前,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朱秀丹查处了一名无照流动摊贩。根据国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办法》,“对无照经营活动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尚不够刑事处罚”,这么大跨度的罚款具体数额如何处理?朱秀丹从电脑上登录“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管理与执法监督系统”,在进入具体违法情节后,得到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利用机动车从事无照移动业务,首次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基于此,她提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意见,并报局领导批准。得到行政处罚决定的何先生对此事无话可说,尽管他很沮丧。近年来,中山探索了具体的行政处罚量化尺度和处罚程序的规范化,并借助信息技术实现了全过程监控,将执法自由裁量权锁定在“制度+技术”的牢笼中,有效防止了权力的“任性”。过去,过度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常常令执法人员头疼。如果你非法发布广告,你将被罚款50-500元;如果一个建设项目开始没有经验,罚款将是10,000-50,000...这样的规定太多了。中山市法制局副局长彭振宇坦言,由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案多罚”、“关系案件”、“人情案件”难以杜绝,异常现象并存,群众反映强烈。自2007年以来,中山市开展了为期三年多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3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2600多项行政处罚被量化为7800多项自由裁量权标准,基本实现了行政处罚事项的“一尺制、一标制”。2014年7月,中山市进一步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管理与执法监督制度》,固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等级和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消除了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等级的严格执行。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市24个乡镇、31个部门全面推广,所有环节均可实时监控、全程记录、同时公开查询,促进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行由弹性走向刚性,执法监督由封闭走向开放。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自由裁量权不再“任性”(改革追踪看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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